深圳室內高溫補貼2021是多少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我國各省的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截止9月底就會停止。如果說現在再討論高溫補貼費的話,其實也已經沒有什麼實質上的意義了。因爲每年的高溫補貼,就是夏季纔會發放的一種福利性的補貼政策。而且各省的高溫補貼標準也不一樣。下面小編爲大家介紹的是深圳室內高溫補貼是多少?

深圳室內高溫補貼2021是多少

一、深圳室內高溫補貼是多少?

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

6月起,勞動者如果符合高溫津貼發放條件可向公司申領高溫補貼。如用人單位不依法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可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舉報電話爲:12333。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此外,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二、高溫補貼主要問題

高溫補貼針對高溫作業人羣

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早年均已出臺類似規定,但這些規定在具體的實施層面上,還相當缺乏權威性、可操作性。

一是這些規定往往由一個地方的某個部門出臺,缺乏權威,勞動保護主體部門不明確,在監督、行政執法、糾紛處理等問題的處理上,容易在各部門的“怠慢”中擱淺;

二是規定本身在一些關鍵問題上模棱兩可,難以有效實施,例如何爲高溫作業?休息時工資、津貼如何?等等;

三是關懷的力度不夠,顯得不足爲道,例如陝西一日給工人補償1.2元,恐怕還不夠買一瓶農夫山泉的。 多數企業至今落實不到位,八成人難足額拿到高溫津貼。持續的酷暑高溫下,高溫津貼卻得不到落實,向有關部門投訴,卻因爲工作難找不敢惹惱單位而放棄維權。“高溫補貼執行難因缺乏法律約束,企業多掏錢無疑增加了成本支出。”湖北省勞保廳相關工作人員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是高溫津貼執行不到位或不執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國許多城市針對高溫天氣也曾發佈過緊急“通知”或“規定”,但是“通知”、“規定”畢竟不能替代法律,執行起來並不盡如人意。

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部發放的相關數據顯示,在深圳的高溫補貼費用都是150元。有些省市的高溫補貼其實是不分室內室外的,只要工作環境達到33℃以上,那麼可以領取到高溫補貼的費用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