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溫費最高多少錢標準?

上海高溫費最高多少錢標準?

馬上又到夏天了,天氣炎熱,酷暑難耐,暑假是夏天最熱的時候,氣溫直線上升,對於大人孩子來說都是最難過的,對於很多工作人員來說,能有一個舒適涼爽的室內工作環境就再好不過了,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爲有好多人都是頂着大太陽在室外工作的,所以國家爲了補貼這部分人就設立了高溫費的補貼政策。那我們來看看上海高溫費最高多少錢標準?下面我們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上海高溫費最高多少錢

目前上海高溫費的發放標準是依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11)43號執行。該《通知》主要內容規定如下:根據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7]186號)要求,現就調整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爲每月200元。

(二)企業在發放勞動保護性質的高溫季節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夏季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三)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參照執行。

由此可知,上海高溫費最高每月200元。各企業發放高溫費的具體標準,將由企業工會等透過民主協商確定,但若企業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員工可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二、發放條件:露天工作、工作場所溫度高於33℃

對於高溫費的發放條件,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的《關於做好本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16〕23號)》中的規定,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

那麼,如果勞動者的工作“一半在露天”,該不該發高溫費?

對於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用人單位應結合實際,透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發放方法。

三、發放標準:每月200元不計入最低工資

從2001年開始,上海調整了高溫季節津貼標準,將原來的日標準調整爲月標準,即每個高溫日10元,調整爲每月200元,執行時間爲每年6月至9月共4個月。

至於高溫津貼是否計入最低工資,根據相關規定,下列項目不作爲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分別是: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延長法定時間的加班費、住房補貼、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除去以上項目,職工每月實際到手的錢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從2017年4月1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準爲2300元。

四、津貼性質:納入工資總額計入社保繳費基數

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這就意味着,企業在計算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時,也應將高溫津貼計算在內。

還需注意的是,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企業未按規定支付高溫季節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調解或勞動爭議仲裁,個人也可以直接前往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關於上海高溫費最高多少錢,綜上可知,最高每月200元,這是規定,每月是固定的,一共4個月。也就是說,從事高溫工作的企業職工,在符合高溫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拿到一筆不小的高溫費。但如果企業未按規定支付高溫費,勞動者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

綜上所述,我們知道了上海高溫費最高多少錢標準。夏天工作真的很難熬,國家爲了補貼那些無法在室內涼快的工作的人們,設立了高溫補貼的政策,這是國家對工作人員照顧的特殊政策。但是企業在履行國家的規定發放高溫補貼的時候,還應該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和必要的藥品的供應,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