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費2021發放標準是什麼

高溫費2021發放標準是什麼

高溫補貼政策出臺已經有比較長的時間,但在當前社會還是有許多人對高溫補貼政策不瞭解,甚至不知道自身在夏日高溫下作業的話是可以獲得高溫補貼的,所以纔會有一些黑心用人單位發放高溫補貼也沒有人去檢舉舉報,所以我們所有人都應該去了解高溫補貼政策的內容,那高溫費2017發放標準是什麼呢?

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17

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最重要的是,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工資。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依據《辦法》規定,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就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要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其次,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比如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還要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們,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要注意的是,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高溫補貼政策雖說國家有相關的規定出臺,但是各個地區省市爲了高溫補貼政策更好的融入到當地,所以基本都有制定適合在當地使用的高溫補貼政策內容,所以在瞭解國家高溫費發放標準之後,想要了解具體的發放金額和標準,還需要到當地的相關部門進行詳細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