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申請多長時間下來

工傷申請多長時間下來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教各位工傷死亡賠償金多長時間可以下來?還有單位幫辦工傷申請認定多長時間可以下來間可以下來?

  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是60日內辦理完畢。  如果用人單位給工亡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基金會在2個月內下發工亡待遇。  如果用人單位未給工亡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工亡待遇應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果用人單位配合,會很快拿到。如果用人單位不配合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雙方對於仲裁結果不服的,還可以起訴到法院。最長會一年以上才能拿到。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爲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