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傷殘等級的鑑定辦法是什麼?

一、職業病傷殘等級的鑑定辦法是什麼?

職業病傷殘等級的鑑定辦法是什麼?

職業病傷殘等級的鑑定辦法是按照下列程序來進行的: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三級傷殘鑑定等級的標準是什麼?

1)精神病性症狀表現爲危險或衝動行爲者、

2)精神病性症狀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重度癲癇;

4)偏癱肌力3級;

5)截癱肌力3級;

6)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

7)中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8)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兩項及兩項以上者;

9)全身重度瘢痕形成,佔體表面積≥70%,伴有四肢大關節中2個以上活動功能受限;

10)面部瘢痕或植皮≥2/3並有中度毀容;

1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2)雙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3)一側肘上缺失;

14)一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拇指對掌功能喪失;

15)雙髖、雙膝關節中,有一個關節缺失或無功能及另一關節伸屈活動達不到0°~9°者;

16)一側髖、膝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7)非同側腕上、踝上缺失;

1s)非同側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9)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 %(半徑≤10°) ;

20)雙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半徑≤10°);

21)一側眼球摘除或眶內容剜出,另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24%(或半徑≤15°);

22)呼吸完全依賴氣管套管或造口;

23)靜止狀態下或僅輕微活動即有呼吸困難〔喉源性);

24)同側上、下頜骨完全缺損;

25)一側上頜骨完全缺損,伴顏面部軟組織缺損>30 cm2(注:2爲平方);

26)一側下頜骨完全缺損,伴顏面部軟組織缺損>30 cm2(注:同上);

27)舌缺損>全舌的2/3;

28)一側全肺切除並胸廓成形術;

29)一側胸廓成形術,肋骨切除6根以上;

30)一側全肺切除並隆凸切除成形術;

31)一側全肺切除並血管代用品重建大血管術;

32) Ⅲ度房室傳導阻滯;

33)肝切除2/3,並肝功能中度損害;

34)胰次全切除,胰島素依賴;

35)一側腎切除,對側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6)雙側輸尿管狹窄,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7)永久性輸尿管腹壁造瘻;

38)膀胱全切除;

39)塵肺Ⅲ期;

40)塵肺II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

41)塵肺II期合併活動性肺結核;

42)放射性肺炎後兩葉肺纖維化,伴肺功能中度損傷及(或)中度低氧血癥;

43)粒細胞缺乏症;

44)再生障礙性貧血;

45)職業性慢性白血病;

46)中毒性血液病,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

47)中毒性血液病,嚴重出血或血小板含量≤2× 1010(注:10的10次方)/L;

48)砷性面板癌;

49)放射性面板癌。

在司法實踐中,傷殘鑑定等級關係到員工後期的傷殘賠償情況,涉及到具體的傷殘情況,還需要嚴格由傷殘鑑定部門來進行合法的處理,不同的傷殘情況所認定的傷殘等級也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鑑定部門來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