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工傷與職業病傷殘鑑定標準是什麼?

一、職工工傷與職業病傷殘鑑定標準是什麼?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傷殘鑑定標準是什麼?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傷殘鑑定標準是根據嚴重程度來確定是屬於1~10級具體哪一個級別的傷殘。

1、一級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2、二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三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四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6、六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7、七級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8、八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9、九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多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3、勞動合同文字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複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不管是發生工作性傷害還是發生了職業病,都是需要經過工傷鑑定這個環節的,因爲鑑定的話需要確定具體的傷殘等級,這會直接的影響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計算,所以必須要重視工傷鑑定這個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