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做武漢工傷司法鑑定?

怎樣做武漢工傷司法鑑定?

我們都知道工傷保險賠償標準依據工傷級別不同而有差異,而這種工傷級別需要透過工傷鑑定來確定。然而,對於我們發生工傷的普通職工來說,他們往往不能夠得到準確地工傷鑑定,進而不能夠以一種合理的方式進行維權,保障自身的利益。因此,我們就需要透過工傷司法鑑定來解決問題,那麼怎樣做武漢工傷司法鑑定呢?小編透過整理的知識簡單向大家介紹一下。

一、工傷司法鑑定

1、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和司法鑑定是完全不同的兩種鑑定,建議選擇透過認定工傷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後處理。

2、工傷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也就是說,不追究勞動者的過錯責任(自殺、自殘、醉酒、吸毒除外)。而一般司法鑑定賠償要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劃分責任。

3、此外,對於同一種傷情,工傷傷殘等級要比司法鑑定的傷殘等級更有利於傷者,工傷的賠償數額高於司法鑑定賠償。且工傷案件沒有城鎮和農村居民之分,而司法鑑定賠償案件要根據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計算賠償標準。

二、工傷鑑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工傷鑑定應該由誰提出?

1、用人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後,應在24小時內告知經辦機構,工傷認定申請應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

講到這裏,大家應該對於怎樣進行武漢工傷司法鑑定有一個初步的瞭解了。發生工傷的職工,在醫院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在鑑定材料經確認後,需交200元鑑定費,並於每週四關注公佈。另外,工傷鑑定應由用人單位提出。一定要注意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