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工傷等級鑑定時間是多久?

一、骨折工傷等級鑑定時間是多久?

骨折工傷等級鑑定時間是多久?

鑑定時限爲受理後60天作出傷殘結論,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勞動者在發生工傷之後需要進行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從而申請工傷賠償。但是工傷傷殘鑑定時間關係到工傷職工得到工傷賠償的早晚,所以工傷勞動者會極其關心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時間。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爲提出。

二、賠償工傷的流程有什麼?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三、工傷與勞務損害賠償區別是什麼?

(一)責任主體不同。工傷賠償的主體是限定性的。用人單位是指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勞務損害賠償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業,也可以個體經濟組織。

(二)主體之間關係不同。工傷保險的權利人和義務人之間必須有勞動關係,非勞動關係,不構成工傷。而一般人身損害賠償不受勞動關係限制。

(三)責任性質不同。工傷保險本質是勞動合同關係,主要是《勞動保險法》上的義務,而一般僱傭勞務賠償是侵權責任(無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損害賠償爲例外)。

(四)歸責原則不同。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而勞務損害賠償實行過錯責任。如是一般侵權,還必須具有損害四要件。

(五)性質認定不同。工傷須經過勞動部門認定,僱傭損害賠償無須經過確認。工傷的認定有效和有資格的是勞動部門,勞動部門有權確定勞動者傷害是否是工傷,其它部門的認定均爲無效。

工傷鑑定受理之後,會在兩個月內作出工傷等級的鑑定,出現工傷的事故,認定工傷獲取賠償,需要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請,先確認工傷等級才行,工傷的標準一共有十個,分別是1~10級,若勞動者鑑定爲傷殘的,可以索要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就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