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宿發病不算工傷嗎?

如果員工是在正常上班時間發病或者是加班時間發病,那麼就可以進行工傷賠償或者工傷死亡賠償。一般來說員工在宿舍的時候已經是下班,並且是在休息時間,宿舍只是用人單位提供給員工居住的地方,並不代表員工在宿舍裏面進行工作。

員工在宿發病不算工傷嗎?

員工只有在加班和上班時間受傷、死亡纔有賠償。員工是在正常上班時間發病亦或是在加班時間發病,所能享受的待遇並不盡相同。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工作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外在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如果是下班後,職工自己在宿舍內突發疾病死亡的,是不算工傷的,單位沒有責任,上班時間,分爲正常上班時間和加班時間。員工是在正常上班時間發病亦或是在加班時間發病,所能享受的待遇並不盡相同。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工作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外在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通常情況下,我們看員工受傷或發病是否屬於工傷,應看其是否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而受到傷害,即工傷的認定應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關於認定工傷的三個要件。因此可以認定爲工傷。

員工如果是在宿舍之中的話,就證明其未在加班,也並未在工作,那麼就不能夠算是在工傷,但是員工如果是在用人單位,無論是上班還是在加班時間死亡的話,用人單位都需要承擔相關的責任,需要對員工進行一定程度的死亡賠償,具體賠償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判斷。

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有權提出工傷申請,此時勞動者要準備好各自材料,單位不辦理的自己申請,相關的行政機關拿到材料後覈實情況,經過調查屬於工傷的話,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此時是可以憑藉相關的鑑定結果請求工傷賠償的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