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後能否認定工傷
達到退休年齡後不屬於勞動者,所以退休後繼續工作受傷的,不能申請工傷認定,而是按人身損害糾紛處理。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
二、工傷康復期間,公司少發工資怎麼辦
按規定,在職工工傷康復期間,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單位要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工資應該是職工在工傷前12月的平均工資。
所以,你按照這個標準先去計算下你每個月能拿到的工資先,要是有少的,那麼接下來你就要按照下面的方式來爭取你的工資權益:
1、先找公司協商其實,找單位先協商這是上上策,畢竟只是動動嘴講講道理,不花費時間也不浪費精力,還能和和氣氣,所以,要覺得這個賠償數額難以確定的,最首先的就是先找對方協商看有沒有解決下來的可能。
2、去找人來調解跟協商一樣,調解也是基於雙方自願的,只是不再是雙方之間處理,可以由第三方介入,比如說你找工會組織調解這種。
而且,這種解決方式其實也不具有執行力,你要後面覺得也不行的話,那麼可以反悔,可以接着向仲裁機構仲裁。
3、申請勞動仲裁其實如果你想要直接去法院起訴的話,勞動仲裁是必須先做的一件事,所以,要是經過上面協商、調解都不行的話,那麼接下來你最好就及時走仲裁的途徑解決。
4、去法院起訴要是再經過仲裁的時候還是不能解決的,那麼你現在也只能將證據再收集去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者退休後繼續工作的,與用人單位建立的不是勞動關係,而是勞務關係,所在在工作中受傷的,不能申請工傷認定,而是按人身損害賠償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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