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賠償責任劃分

工傷事故賠償責任劃分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爲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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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責任劃分

在工傷事故中除交通事故以外,其他事故是不劃分責任的。工傷賠償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即因爲職工違反操作規程而發生工傷,用人單位同樣要承擔職工的工傷賠償。這是說在工廠有營業執照的情況下。沒簽訂勞動合同,能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也可以,比如,工資條或卡、工作證、工作服、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工友證明、找單位要賠償做個錄音等都可以證明。如果能證明,單位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不申報,個人可以在一年內直接到當地社保局申報,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醫院病歷、診斷證明書等,按要求填寫由社保局提供的“工傷認定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