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非機動車受傷屬於工傷嗎?

一、上下班途中非機動車受傷屬於工傷嗎?

上下班途中非機動車受傷屬於工傷嗎?

1、上下班途中非機動車受傷不一定屬於工傷,要看事故的責任認定,如果不是勞動者自己的主要責任,則屬於工傷;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3、“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爲‘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3)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提出工傷認定時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1、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2、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3、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職員可以被認定爲工傷的情形是法定的,對於職員在上下班途中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受傷的情形,只有是在正常的上下班時間、採取正常的路線上下班,且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定,確定職員不屬於交通事故的只要責任人的,該受傷職員纔有可能會被認定爲是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