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開車發生交通事故工傷認定

出差開車發生交通事故工傷認定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爲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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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八條中有如下鑑別:“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爲工傷:……(八)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故出差途中發生車禍,符合《辦法》中“因公外出,工作原因”的規定,結果也造成了比如骨折、喪失勞動能力等嚴重的傷害,可以根據《辦法》認定爲工傷。

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十五天內向勞動行政部門(一般是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工傷報告;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十五天內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至三十天。
勞動行政部門必須在接到企業的工傷報告或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後,在7日內作出認定爲工傷的決定。該決定應當書面通知單位和受傷員工。

如果對勞動行政部門作的工傷認定不滿意,可以透過多種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一是向上一級社保部門申請行政複議;二是向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三是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行政機構申訴;四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發生工傷的勞動者可以選擇任一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有些時候單位確實因爲自身的需要而安排員工在外地出差,當然比較常見的還是臨時性出差,也就是出差的時間不會很長。若是屬於長期出差的話,這個時候就要求用人單位先與員工進行協商,而員工對於單位長期出差的要求其實也是可以拒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