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被扶養人有退休金還能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嗎

侵權責任被扶養人有退休金還能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嗎

一、侵權責任被扶養人有退休金還能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嗎?

關於被扶養人有退休金能否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的這個問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雖然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但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若被扶養人有退休金,但退休金低於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的,可以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

二、被扶養人有退休金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起訴條件有哪些?

1、有明確的被告;

2、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3、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4、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三、侵權責任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由此可見,被扶養人有退休金不代表一定不能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因爲退休金標準,不是法律統一規定的,對於有一部分退休人員來講,可能每個月領到的退休金已經高於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