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時是否扣減相應退休或養老金

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時,應扣減相應退休或養老金。喪失勞動能力但有少量退休金或養老金收入的成年近親屬亦可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在計算時,應將該收入予以相應扣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8條規定,在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時,如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負擔部分。同時,如被扶養人尚有一定收入的,在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時,亦應將該收入予以相應扣減。

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時是否扣減相應退休或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