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養人生活費多個被扶養人怎麼計算?

一、被扶養人生活費多個被扶養人怎麼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多個被扶養人怎麼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爲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二、計算公式

1、城鎮居民中:

被撫養人爲未成年人:被撫養人撫養費=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8-N)÷扶養義務人人數(N<18);

被扶養人爲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扶養費=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年,(但超過60週歲的每增加1歲減少1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扶養義務人人數

2農村居民爲:

未成年人:扶養費=(市、省)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18-N)(N<18)÷扶養義務人人數。

被扶養人爲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扶養費=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 ×20年,(但超過60週歲的每增加1歲減少1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扶養義務人人數

3被扶養人爲多人的計算方法(舉例說明)

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我國法律上對於被扶養人生活不能處理或者其它的原因導致需要扶養時,則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認定,具體情況下應當根據被扶養人的生活實際來進行認定,對於不同的原因造成需要扶養的,支付的扶養費標準也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