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的基本工資能扣嗎?

一、員工的基本工資能扣嗎

員工的基本工資能扣嗎?

員工的基本工資不可以隨便扣發,這是屬於違反勞動法的行爲。 勞動部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二、請事假可以扣基本工資嗎

員工請事假基本工資可以扣。對於員工請事假怎麼扣減工資,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依據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約定,但它有個前提條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強制性和原則性規定。實踐中,勞動者在事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資。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用人單位支付員工工資,首先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中的規定支付,其次就是還要遵循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比如雙方約定每月的5號支付上月的工資4000元,那麼到了約定的時間單位就應當及時、足額的支付,若拖延的時間比較久,那麼單位可能構成拖欠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