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1年高溫費多少錢?

深圳2021年高溫費多少錢?

職工在單位工作,除了拿到基本工資、津貼、過節費外,還有一項福利是高溫費。單位會在夏天到來的時候按月支付一筆錢給職工,雖然是不多,但是體現的單位的關懷。各地在高溫補貼發放上面執行的政策不同,那麼,深圳高溫費多少錢?小編根據當地政策和大家講一講。

一、深圳高溫費多少錢?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根據廣東省《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從2017年開始,深圳的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發放時間爲6月至10月,勞動者可獲得共750元的高溫津貼。

二、企業不發放高溫費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按照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相關單位將面臨《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所規定的處罰,即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溫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也可以透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人社部門提醒各用人單位,高溫天氣將至,用人單位需按照高溫津貼的標準和發放辦法,及時做好發放高溫津貼等工作準備,加強高溫天氣勞動保護。

三、高溫費可以計入最低工資中嗎?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溫下的作業者進行一定的關懷,是十分有必要的。勞動保障部門表示,高溫下工作應發放高溫補貼。高溫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當氣溫超過35攝氏度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簽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溫補貼。但目前有個別企業在發工資時雖然名義上發放了高溫補貼,但卻將高溫補貼金額計入最低工資中,侵害了職工利益。

透過本文,小編告訴了大深圳高溫費多少錢。根據當地政策,深圳高溫費每月150元,發放月份從6月一直到10月。也就是說職工不請假,全勤上班的話,最多可以拿到750元的高溫費。如果單位沒有履行義務,職工可以到深圳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一旦覈實情況,單位會受到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