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室內工作有高溫費嗎?

如果是室內工作有高溫費嗎?

隨着我國法律的不斷健全,對公民的各項權益都做到了保障,其中在勞動法中就規定了勞動者在夏季工作時,可以按照規定獲得高溫補貼費,那麼室內工作有高溫費嗎?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如果室內辦公區域的溫度低於33度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高溫補貼,下面就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一、辦公室上班,室內低於33℃沒補貼

工作時間內,如果你的工作是在室內,高溫補貼怎麼發?“那要根據室內工作環境溫度來定。”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說。

室內工作場所溫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溫補貼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準發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準發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

如果是在寫字樓上班的白領,大多數時間在辦公室,有空調一直吹着,還能拿到高溫補貼嗎?答案是不能!市人力資源勞動局勞動關係處負責人說,即使室外高達37℃,而你所在辦公室的室內溫度爲26℃,就不能獲得高溫補貼。

二、室外工作者,35℃以上可拿補貼

市人力資源勞動局勞動關係處負責人表示,通知於去年發佈執行,較之前的高溫補貼,它最大的改變是區分了室內工作和室外露天工作兩種情況,並在兩種大的情況下,不同的高溫用不同的補貼等級。

如果你是在室外露天工作,室外溫度達到35℃以上,有三種不同的補貼等級:在一般高溫天氣(35℃以上、37℃以下)作業,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準發放;在中度高溫天氣(37℃以上、40℃以下)工作,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準發放;在強度高溫天氣(40℃以上)工作,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

三、高溫補貼多少錢?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高溫補貼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準不一。全國其他省市的高溫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準。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溫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貼金額最高的爲山西和江西,爲240元每月,浙江省爲225元;最低的爲山東省,爲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爲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爲貴州,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2倍。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高的多數爲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溫津貼較低。

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有關資訊,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室內工作有高溫費嗎的問題,國家之所以會規定此項權利,是因爲勞動者在高溫下工作,不僅會讓身體不適,而且也有可能會對身體帶來傷害,而且用人單位不能以其他的形式來支付高溫補貼費,希望以上資訊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