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工作有高溫補貼嗎?

在夏季高溫天氣中,在戶外工作的勞動者可以從企業那邊拿到一筆高溫補貼。像快遞員、環衛工等,都可以享受到這項待遇。而目前,大部分勞動者是在室內工作的,他們不會直接暴露在戶外高溫環境中,那麼,室內工作有高溫補貼嗎?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室內工作有高溫補貼嗎?

一、室內工作有高溫補貼嗎?

1、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防暑降溫工作全面負責。

二、職工拿不到高溫補貼怎麼辦?

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津貼的,可透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投訴電話。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三、高溫津貼怎麼發?

用人單位按月與工資一起支付。按照規定,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事業單位高溫津貼列入福利費支出。按照規定,每年6—11月期間,市氣象主管部門應當於每月5日前,透過當地報紙、電視或廣播向社會公佈上月高溫天氣彙總情況。

透過上面這篇文章,小編給大家分析了室內工作有高溫補貼嗎這個問題。按照防暑降溫條例的規定,勞動者在戶外高溫環境工作,或者在室內大於33度的環境中工作的,都可以拿到高溫補貼。也就是說,高溫補貼的發放並不是以室外工作爲依據,其依照的是勞動者工作環境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