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缺勤扣績效後還要扣工資嗎?

一、缺勤扣績效後還要扣工資嗎?

員工缺勤扣績效後還要扣工資嗎?

遲到,屬於缺勤,只是缺勤的時間較短,遲到的時間沒有勞動,不發給報酬符合法律規定。無正當理由遲到,因爲遲到導致用人單位經濟損失的,勞動者還應當賠償損失。對遲到工資的具體扣發,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可由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所謂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是指制度經過全體職工討論、制定過程中有工會和職工代表參與,且經過公示,內容合法。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二、企業應該如何防範員工遲到現象?

1、企業應具備規範的考勤制度。用人單位應當將考勤制度與職工協商制定,經過民主討論規定,並將考勤制度公示、下發,明確告知勞動者考勤的方式及與之配套的獎懲制度。律師建議用人單位將考勤制度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即與勞動者協商,經勞動者簽收確認或者將含有考勤制度的員工手冊交由勞動者簽收確認。

2、企業應建立科學合理的考勤方式。目前用人單位普遍採用的考勤方式爲考勤機考勤,即用打卡或驗證指紋的方式記錄勞動者的上下班時間。採用這種考勤方式雖然簡便快捷,但由此產生的考勤記錄僅爲用人單位單方製作,發生糾紛時,勞動者往往對未經本人確認的考勤記錄不予認可。建議用人單位在設計考勤方式時,應引入勞動者確認的環節,如各部門在向單位人事部門提交本部門勞動者的考勤記錄前,應先經勞動者本人的簽字確認。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單位都建立了考勤制度,目的就是讓員工按時上班。如果員工沒有請假就缺勤,屬於無故曠工。這樣,單位可以扣工資,取消績效工資,具體按照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如果員工曠工時間過長,給單位造成影響,單位可以將其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