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時工作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規定有哪些

加班對於現今的工作人員來說是一件在正常不過的事,那麼,不定時工作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規定有哪些,加班肯定不會是無償的,如果所屬公司不給加班費就侵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這些規定就是爲了約束有關企業的加班操作。儘量減少從業人員的損失。

不定時工作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規定有哪些

不定時工作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規定有哪些

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其本人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可以自主安排,因此用人單位可不支付加班工資。而快餐店的小時工、兼職人員等,大多屬於非全日制用工,這類人員只能享受法定節日一天300%的加班費,而不享受雙休日的雙倍勞動報酬。不定時工作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對於許多人來說都是一件較爲平常的事。

由於不定時工作制無法按時上下班,也沒有辦法按照上下班時間計算出勤,所以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是無法統計的,不需要遵守每天工作8小時的要求,也不存在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和雙休日加班的問題。通俗地說,不定時工作制是沒有工作日和雙休日加班的。但是不定時工作制有法定節假日加班。因爲法定節假日是工作即發加班費的,無需累計工作小時。所以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遇見法定節假日中也要提供勞動的,按照實際工作小時數計算加班費。由於不定時工作制與標準工時制有很大的區別,所以凡事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必須得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同意。

現在不定時工作制的審批要求很高,按照《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基本鎖定在以下幾種情形:

(一)企業中的進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二)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三)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從上述要求來看,公司內部全員實性不定時工作制是不可能的。如果你們的公司沒有得到勞動行政部門同意,擅自實性不定時工作制的話,那所有超過標準工時制的工作小時都必須如實補發加班費。不定時工作制度在實行過程中,也存在不少的問題,所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特殊工時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希望規範不定時工作制的申請和實施。其中,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範圍調整爲以下範圍:

(一)對企業經營管理負有決策、指揮等領導職責的進階管理崗位,包括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監事等;

(二)勞動者可以自主安排工作時間且無考勤要求的技術、研發、創作等崗位;

(三)需要機動作業、由勞動者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時間的外勤、推銷、長途運輸等崗位。同時,爲了遏制經濟領域內大量申請不定時工作制,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不正常現象,這次的徵求意見稿第六條增加了對不定時工作制工資的限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其年工資報酬不得低於企業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對於從業人員來說加班的方式雖說有很多種,但是大家最後關心的依舊是自己的工資問題,只要所屬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發放就不會給所屬員工帶來太多困擾,可實際往往卻與大家的期望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