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現在辦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暫住證一般都是一些大型城市針對本地的外來流動人口的一種管理措施,有些長期在外地工作的人員都能夠體會得到,在本地辦理很多事情的時候,都需要自己出示暫住證的。不過現在我國公民在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的時候,只要材料準備的比較全,當時就能夠拿到。所以在辦理暫住證的時候就一定要知道,在我國現在辦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在我國現在辦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在我國現在辦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應提交戶(房)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複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證件地址與辦證人實際暫住地址不一致的,戶(房)主應註明辦證人的實際居住詳細地址。

3、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內部需集體辦證的,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有流動人口姓名、性別、戶籍所在地、暫住地詳細地址、公民身份號碼、服務處所、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的申領《暫住證》名冊。

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店業單位,提交暫住旅店業單位出具的在住證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二、辦理暫住證的具體方法

1、單位招用暫住人員並提供住宿的,由招用單位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

2、暫住人員租房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

3、暫住人員留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戶主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

4、其他暫住人員,由本人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暫住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辦理。

三、《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在當地辦理暫住證的時候,需要攜帶身份證,居住證明,比如說是租房的話,就需要提供租房協議,和自己的一寸正面免冠照片,聯繫方式等有效證件,到公安派出所或者當地的暫住人口服務管理中心都能夠辦理暫住證的。有關在我國現在辦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就是這麼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