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地人如何辦理暫住證?

一、上海外地人如何辦理暫住證?

上海外地人如何辦理暫住證?

申請人本人到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交相關申辦材料:居民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居住在自購住房的,需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複印件(驗原件)。居住在租賃房內的,須提供相應的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指導申請人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並確認簽字,覈對材料。

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居住證資訊系統中登記資訊,拍照並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憑個人身份證和受理回執領取證件。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近親屬代爲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爲辦理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二、在上海辦理居住證的條件是什麼?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公安部門透過本市實有人口資訊管理系統對申辦材料進行資訊比對;必要時,可以將有關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等相關部門覈驗。

三、上海居住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居住證》每年簽註一次。持證人應當在其《居住證》每屆滿1年前30日內,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註手續。持證人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綜上所述,在上海居住生活的外地人很多,按照上海市政策,應當辦理暫住證,這在其子女就學和醫療上都有用。辦居住證的手續也簡單,個人帶上房產證或者房屋租賃合同,去做備案,然後辦理居住登記,在半年之後去社區事務中心領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