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如何辦理上海居住證?

現在各大城市都要求外來人員辦理當地的居住證,上海市作爲我國特大城市,當然也不例外。對於初來乍到的外地人,可能對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相關知識不太熟悉。那麼如何辦理上海居住證?都需要哪些資料?本站小編透過下文做個詳細介紹。

外地人如何辦理上海居住證?

一、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申請辦理《居住證》的來滬人員,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不需要貼照片,而是本人到現場拍照,所以首次辦理需要本人親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

(1)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複印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

(3)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爲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爲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三、辦理《上海居住證》的流程

1、受理與補齊

攜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及身份證正反兩面複印件,2份;勞動合同原件,以及複印件1份。社會保險(養老保險)至少6個月的證明, 居住證申請表

以上材料材料齊全後,在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居住證資訊系統中登記資訊、拍照,並出具《居住證》受理回執。

2、材料移送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於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資訊、申辦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公安部門。

對就業、投資開業和個體經營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資訊移送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投靠、就讀、進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材料移送轄區公安派出所。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覈定

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申辦資訊、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就業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覈定。

經覈定符合辦理條件的,透過居住證資訊系統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經覈定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出具書面意見,交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公安部門覈定

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辦資訊、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投靠、就讀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覈定。

符合辦理條件的,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5、簽發、制證、領證

《上海市居住證》由市公安局統一簽發。

對經覈定符合辦理條件的,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制證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居住證》製作,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由此可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並不複雜,主要包括受理、材料移送、相關部門覈定、簽發和制證等環節。我們對如何辦理上海居住證等知識有了一定了解之後,在遇到類似需求時,就知道怎麼辦了。這裏有一定需要注意,辦理上海市居住證要求提供的資料比較多,我們要注意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