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停薪留職規定有哪些內容?

教師停薪留職規定有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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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屬於我國事業單位編制,享受年假、法定節假日等待遇。另外,如果教師因爲生病需要入院治療時,超過病假規定的天數的話,其可以向單位提出停薪離職,等養好病後繼續回到工作崗位中來。這是一項不錯的制度,那麼,教師停薪留職規定有哪些內容?下面我們不妨透過本站小編的這篇文章瞭解下吧。

一、教師停薪留職規定有哪些內容?

在《關於支援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支援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離崗創新創業,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離崗創業期間保留基本待遇。

意見明確了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4種具體政策措施,包括事業單位選派專技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相關權利,並可以依協議取得成果轉讓、開發收益;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兼職創新或者在職創辦企業,取得的成績可以作爲專技人員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覈的重要依據;事業單位專技人員離崗創新創業,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離崗創業期間保留基本待遇;事業單位設定創新型崗位,可以透過設定特設崗位、流動崗位選拔、吸引創新人才,探索實行靈活、彈性的工作時間,鼓勵績效工資分配向在創新崗位做出突出成績人員傾斜。

二、停薪留職協議書的內容有哪些?

停薪留職協議書的內容有:在停薪留職期間,企業停發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停止享受勞保福利等待遇;職工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及其他費用;停薪留職期間按期繳納費用的職工可計算連續工齡;職工在停薪留職期滿前即未辦理復工手續,又未辦理辭職、調動手續的,企業待職工停薪留職期滿後可按自行離職處理,併發給離職證明書;停薪留職期限,由企業根據生產或工作需要與職工具體商定。

三、停薪留職後養老保險該怎麼交?

如果和企業有勞動關係的話,企業就應該負責合同約定好的養老保險的交納工作,不能推給個人。如果勞動者離開了原單位,那麼他以前交納的養老保險依然有效,可以繼續交納。

四、停薪留職受傷的可認定爲工傷嗎?

不可以。首先,既然是停薪留職,只是留給他回來時的一個工作崗位,是否原崗位,企業有權決定,停薪已在事實上說明他在留職後沒有從事原單位勞動,所以纔不支付工資。其次,工傷保險費是按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爲基數繳納的,既然已經停薪,工資總額中當然不應該包括“工資”。

綜上所述,和企業職工停薪留職有所不同,按照教師停薪留職規定,事業單位員工最長可以享受三年的停薪留職。教師在停薪留職期間,繼續和單位保持勞動關係,但是沒有工資可拿,只是工作職稱不變。如果停薪留職期限屆滿,教師依然無法回到工作崗位上,這時候雙方會協商解除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