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實施辦法

河南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實施辦法

我國的經濟發展速度快,我國的社會文明程度也逐年提高,我國對用工制度也在進行着改革,對於我國社會來說,改革用工制度是我國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也是爲了提高員工的凝聚力,也是企業文化的一部分。河南省發佈了河南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實施辦法。

河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實施辦法

(徵求意見稿)

第一條 爲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用人單位應當結合女職工生理特點和崗位工作特點,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開展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培訓,確定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

第四條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規定不適合女性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拒絕招用女職工或者提高女職工招用條件。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或者透過其他書面形式告知女職工下列事項:

(一) 國家規定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二) 崗位工作可能對女職工的職業危害;

(三) 女職工應當採取的職業防護措施;

(四)從事可能產生職業危害崗位工作的特別待遇。

第七條 工會與用人單位訂立的集體合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應當明確給予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的內容。集體合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的協商應當有女職工代表參加。

第八條 用人單位不得以女職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爲由,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務。

第九條 對懷孕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當給予下列特殊勞動保護:

(一)不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二)在勞動時間內按規定進行的產前檢查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實行工作量定額的,相應減少其工作量。

(三)根據醫療機構證明,不宜從事原崗位勞動的,爲其調整適宜的勞動崗位。

(四)早期妊娠和懷孕7個月以上的,不安排延長其勞動時間和從事夜班勞動。

(五)早期妊娠和懷孕7個月以上的,在勞動時間內每天安排休息1小時;實行工作量定額的,相應減少其工作量。

第十條 女職工有流產先兆或習慣性流產史的,根據醫療機構證明和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安排保胎休息。保胎休息時間需3個月以上的,在其休息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發給不低於其原工資80%且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第十一條 女職工生育的,享受下列特殊勞動保護:

(一)正常分娩的,休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二)實施剖宮產手術分娩的,增加產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四)實行晚育的初產婦,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爲出勤。

女職工懷孕不滿3個月流產的,休產假15天;懷孕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的,休產假42天;懷孕7個月以上流產的,休產假60天。

第十二條女職工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享受下列特殊勞動保護:

(一)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假2天。術後1周內不安排從事重體力勞動。

(二)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1天。

(三)實行輸卵管絕育手術的,休假21天。

(四)放置皮下埋植劑的,休假5天。

(五)取出皮下埋植劑的,休假3天。

(六)放置宮內節育器或皮下埋植劑後月經失調需診斷性刮宮的,休假5天。

(七)實行輸卵管復通術的,休息14日。

第十三條 女職工休產假、計劃生育手術假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住院分娩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從失業保險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生育補助費。生育補助費的標準爲:4個生育當月失業保險金總額的70%。

第十四條 女職工產假期滿上班,用人單位應當給予1至2周的適應時間。

第十五條 女職工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用人單位應當爲其在每天勞動時間內安排1個小時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個小時哺乳時間。

哺乳時間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開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因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實行工作量定額的,相應減少其工作量。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爲懷孕女職工提供孕婦休息室,爲女職工哺乳嬰兒提供哺乳室。

第十七條 女職工因月經過多或者痛經不能正常上班的,可以向用人單位申請休1至2天病假。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安排。女職工申請休病假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提交醫療機構的相關證明。

用人單位應當按每月不低於30元的標準,向女職工發放特殊勞動保護衛生費。

第十八條 女職工因更年期綜合症不能適應原崗位工作的,經本人申請,並提供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用人單位應當爲其調整適宜的工作崗位,或者適當減少其工作量。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組織女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告知檢查結果;每1至2年安排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疾病檢查。檢查時間視爲勞動時間,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的領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計生部門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工會、婦女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向當地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衛生計生以及工會、婦女組織投訴、舉報。收到舉報、投訴的部門和組織應當依法及時調查、處理,或者轉送有權部門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的結果應當告知舉報、投訴的女職工。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2015年 月 日起施行。1991年6月24日省政府令頒佈的《河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由於女職工的特殊生理特徵,有些用人單位會在女職工懷孕後與其解除勞動關係,這一行爲是不符合我國勞動法規定的,河南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實施辦法的頒佈,是河南省用工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改善女職工的勞動環境、提高女職工的福利待遇、保障女職工的權益,不僅僅是保障了女職工的切身利益,也是保障了企業的正常工作秩序與全社會的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