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離職的可以領失業保險嗎

不能領取,失業保險是我國保障勞動者的就業權力,保障失業勞動者生活的的一項福利措施,但是失業保險的申領還是存在一定的基本條件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自己辭職並不符合條件,所以不能領取。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主動離職的可以領失業保險嗎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