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離需要辦理自離手續嗎?

自離需要辦理自離手續嗎?
律師解析:自動離職是指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勞動者未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而擅自離崗且無正當理由,其行爲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依據本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爲。所以,建議勞動者想離職時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手續就可以。《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