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員是什麼職務

檢察有檢察員和助理檢察員,以及書記員,檢察員、助理檢察員一般是輔助檢察官進行檢察工作的,書記員不是檢察員序列。我國實行員額制度,只有員額檢察員纔是檢察官。同時人民檢察院的助理檢察員是由本院檢察長任免。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第十條擔任檢察官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二十三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體健康;
(六)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其中擔任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應當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獲得法律專業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或者非法律專業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一年,其中擔任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應當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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