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申請書需要領導簽字嗎?

辭職申請書需要領導簽字嗎?
律師解析: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但是最好保留證據證明已提交了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俗稱的辭職信。並且如果沒有用人單位提供的辭職申請表可以自己寫一份。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