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什麼時候可以辭退員工?

一、企業什麼時候可以辭退員工?

企業什麼時候可以辭退員工?

企業在員工存在着違章,或者是雙方協商一致的時候可以辭退員工,根據原因的不同,可分爲違規辭退和正常辭退。 違規辭退是指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內部規章,但未達到被開除、除名程度的職工,依法強行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行政處理措施。正常辭退是指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職工的情況,依據改革過程中國家和地方有關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安置富餘人員的政策規定解除與職工勞動關係的一種措施。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執行。勞動合同法還規定了其它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條件,但需要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或補一個月的工資;裁員二十人以上或10%以上的,要經工會同意,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且今後再招聘的,應首先招用被解聘人員。

二、辭退員工時哪些行爲不合法

1、許多企業存在辭退員工時無透明度,被辭退人員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爲私人恩怨開除員工,公報私仇;

2、剋扣被辭退人員工資時有發生,特別是民營和私營企業;

3、許多管理者對公司做出了巨大貢獻,可能因爲小小的失誤被辭退;被辭退人員離開公司後,管理者對被辭退人員隨意指責。

4、嚴重違章 違規辭退,觸犯公司規章制度、觸犯國家法律等。

在日常生活當中對於企業來說的話,雖然說員工的勞動者的保護是非常的重要的,但是並不意味着勞動者就有了免死金牌,不管從事任何的一種行爲都不會被用人單位辭退,這個肯定是不存在的,而且如果違反公司內部章程規定肯定是一次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