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金是否扣稅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代通知金是否扣稅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代通知金是否扣稅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前提需要確定的是,勞動合同終止的經濟補償金,不能稱爲經濟補償金,應該叫代通知金,就是提前30天告知你不續簽勞動合同了,如果不提前30天通知,需要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勞動合同法也有相關規定,代通知金相當於工資。工資是需要交稅的。

代通知金是否扣稅的法律規定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當然,如果你們企業把這個錢界定爲經濟補償金,按經濟補償金下賬,那麼就不用交個稅了。代通知金是否扣稅的法律規定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一、對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二、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於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爲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爲: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爲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

三、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個人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單位在支付時一次性代扣,並於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

四、個人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在計稅時應予以扣除。

五、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後又再次任職、受僱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僱的工資、薪金所得合併計算補償個人所得稅。

經過小編以上的文章內容,對於工作中代通知金的一些法律相關規定也大概都知道了,在代通知金是否扣稅的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還是要看實際情況才能進一步確定。如果用人單位要辭退員工,就需要提前通知,以便員工能夠儘快找到下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