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關閉員工怎麼賠償

用人單位出依法支付工資、保險等款項外,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工作年限計算,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超過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算,
計算標準爲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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