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險作業賠償的歸責原則是什麼

高度危險作業在造成了他人損害時,對其責任的歸則主要有三個原則,即過錯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過錯責任原則適用於一般侵權行爲,無過錯責任原則適用於特殊侵權行爲,公平責任原則適用於當事人均無過錯但已經發生了損害後果的情形。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高度危險作業賠償的歸責原則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