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7個月被辭退怎麼賠償?

一、工作7個月被辭退怎麼賠償?

工作7個月被辭退怎麼賠償?

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解除合同,但應當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分以下三種情形:

1、勞動者有法定過錯

勞動者具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沒有補償。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主張賠償部分損失。

2、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解除合同,但應當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

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按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但不含加班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計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3、違法解除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很多種,可能是因爲勞動者存在違法犯罪行爲,符合法定的解除事由,所以單位解除合同,依法不用承擔相應的補償,但是如果員工沒有任何的過錯,而是用人單位無理由解除合同,則應當承擔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