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什麼條件下可降薪

1、公司出具調職的相關檔案,以及調職原因。
2、如果是以不勝任調職,工作中偶爾的小差錯並不能認定爲不勝任工作。不勝任的工作標準應該由公司出具,一般是不能完成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作任務及數量、質量等。

公司什麼條件下可降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