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工齡的補償政策是什麼?

一、10年工齡的補償政策是什麼?

10年工齡的補償政策是什麼?

經濟補償按工作年數計算。 如果工資在每一年工作後支付一個月,並且在六個月或更長時間內不到一年,則按一年計算; 少於六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

如果合同到期後合同沒有續簽,工人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法律基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費: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建議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終止定期勞動合同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增加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合同續簽條件的除外;

二、《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書的簽署在很大程度上教會我們使用法律途徑有效解決問題,勞動仲裁站在更加公正公平的角度上看待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關係。正對隨意辭退員工,不按照勞動法對待勞動者的行爲,法律是嚴肅對待的。相應補償金額的發放時間也要及時通知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