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辭退職工的方式有哪些

用人單位辭退職工的方式如下:
1、過失性辭退;
2、預告性辭退;
3、裁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用人單位辭退職工的方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