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到進階法院要開庭嗎

民事案件上訴到進階法院後,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刑事案件上訴到進階法院後是否還需要開庭審理案件,取決於案件的實際情況。

上訴到進階法院要開庭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爲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民事訴訟法》

第164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