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公司罰款可以投訴嗎?

公司罰款可以投訴。因爲用人單位不是行政機關,並不具有罰款的權利。

面對公司罰款可以投訴嗎?

公司罰款可以投訴。因爲用人單位不是行政機關,並不具有罰款的權利。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

但是如果企業把罰款的相關內容寫進了公司的規章制度當中,並且進行了公示的話,該罰款制度是符合規定的。但用人單位每個月扣除勞動者的金額不能超過勞動者工資的百分之二十,並且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水平。也就是說如果透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對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爲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

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如果未經法定程序批准和公司規章制度列明並公示,擅自做出罰款勞動者勞動報酬的行爲是不合法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但是如果公司罰款有理有據,仲裁裁決不一定會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