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勞動爭議仲裁15天還可以提出訴訟麼?

職工和企業發生勞動爭議糾紛後,選擇進行勞動仲裁是個非常有效的手段。按照相關程序,勞動仲裁機構會出具一份裁決書,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話可以提取訴訟,並且要在15天內完成。那麼超過勞動爭議仲裁15天後是否還可以起訴?本站小編透過整理的關於勞動仲裁方面的知識爲大家分析下。

超過勞動爭議仲裁15天還可以提出訴訟麼?

一、超過勞動爭議仲裁15天還可以提出訴訟麼?

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當事人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沒有提起民事訴訟,已經喪失了訴權,裁決書已經方式法律效力,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是,如果裁決書確有錯誤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上一級仲裁委員會申訴,要求糾正。也可以在執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請裁定不予執行,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之後可以起訴,也可以申請重新仲裁。

勞動爭議案件超過仲裁時效即喪失勝訴權。就勞動爭議案件而言,只要當事人申請了仲裁,仲裁裁決書送達後15天內向法院起訴,法院就應當立案受理,不應當通知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如果勞動爭議案件超過了仲裁時效,仲裁委裁定不予受理,而法院以其未超過訴訟時效受理,並對其實體進行了裁決,那麼,法律對仲裁時效的規定就失去了意義,勞動爭議仲裁也就形同虛設。所以,勞動爭議案件超過了仲裁時效即喪失了勝訴權。

二、勞動爭議仲裁是多久?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是指當事人因勞動爭議糾紛要求保護其合法權利,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否則,法律規定消滅其申請仲裁權利的一種時效制度。

勞動爭議案件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勞動爭議仲裁時效如何計算?

仲裁時效的計算。根據本條規定,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人知道自己的權利遭到了侵害,這是其請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保護其權利的基礎。從這一時間點開始計算仲裁時效期間,符合仲裁時效是權利人請求仲裁機構保護權利的法定期間的本意。知道權利遭受了侵害,指權利人主觀上已瞭解自己權利被侵害事實的發生;應當知道權利遭受了侵害,指權利人儘管主觀上不了解其權利已被侵害的事實,但根據他所處的環境,有理由認爲他已瞭解已被侵害的事實,他對侵害的不知情,出於對自己的權利未盡到必要的注意或將其作爲推延仲裁時效期間起算點的藉口的情況。

仲裁時效的起算,以權利人的權利客觀上受到了侵害、且主觀上已知曉權利被侵害的事實爲構成要件。權利人主觀上認爲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而事實上其權利並未受到侵害的,不能使仲裁時效期間開始計算。

由此可見,勞動仲裁是訴訟的前置程序,仲裁無法解決的話,就只能走民事訴訟渠道了。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結果不服,提出訴訟的有效期是接到裁決書內15天。如果超過勞動爭議仲裁15天才提出,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掌握仲裁時效方面的知識對當事人來說非常重要,一旦超期對於維護自身利益是很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