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績不達標公司處罰員工合法嗎?

一、業績不達標公司處罰員工合法嗎?

業績不達標公司處罰員工合法嗎?

首先員工對這種不合法的體罰行爲是可以拒絕的。根據《勞動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勞動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侮辱、體罰、毆打勞動者的,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侮辱、體罰、毆打勞動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該員工是可以向公安機關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責任人員應該承擔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並有權要求單位賠償相應的損失。

二、公司無故開除員工該如何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設區的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