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的平均工資包含獎金嗎?

經濟補償金的平均工資包含獎金嗎?

一、經濟補償金的平均工資包含獎金嗎?

《勞動合同法》四十七條裏有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所以如果月工資標準裏包含績效考覈的獎金成分,那麼是包括的,但是年終獎什麼獎金是不包括的。

計算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的工資標準爲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發;月平均工資標準高於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於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標準計算。

企業生產經營不正常,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其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的計算標準可在省政府頒佈的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100%-130%之間確定,具體標準由各市(地)政府(行署)制定。

計算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的工資標準要與企業和個人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標準相銜接,若計算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的工資標準高於繳費工資標準的,企業和個人必須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否則按繳費工資標準計算經濟補償金。

二、什麼是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我國勞動法、1994年勞動部發布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規定了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該按照一定標準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金。我國法律一般稱作經濟補償,法國《勞動法典》稱爲辭退補償金,俄羅斯《勞動法典》則稱爲解職金。

三、哪些部分是不計入經濟補償金的呢?

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範圍:

(1)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卹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由上可知,經濟補償金是企業接觸勞動合同之時給予員工的補償,而且其有一定的參考基數,也有不包括的部分。希望大家能透過本站小編關於“經濟補償金的平均工資包含獎金嗎?”這一問題的整理回答。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