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要注意什麼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糾紛屬於特殊的糾紛,即勞動糾紛,而在對這類糾紛進行處理的時候,法律中也是有特殊的規定。此時需要仲裁前置,即需要先向勞動仲裁委申請進行處理之後,如果對處理結果不服的話,那麼在提起勞動訴訟。那實踐中,究竟應該怎麼申請勞動仲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怎麼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要注意什麼

一、怎麼申請勞動仲裁

1、當事人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仲裁申請。

2、申請勞動仲裁的當事人人數在三人以上,並具有共同理由的,爲集體爭議,當事人應當推舉1-3名代表人參加仲裁活動。未推舉代表人的

,按個別爭議處理。

3、當事人提出仲裁申請,應當提交申訴書。申訴書正本一份,副本按被訴人人數提供。

4、當事人提出仲裁申請,應當附有符合申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證據材料應當用清單列明,規格統一用A4紙粘貼或影印,提供影印件

的,需提供原件以備覈查。

5、立案後,申訴人按受理案件通知書要求預交仲裁費,無正當理由不交的,按放棄申訴處理。當事人有困難的,可提出緩交或減免申請,並附相關證據材料。

二、申請勞動仲裁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應寫好申訴書。根據規定,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應提交申訴書,並按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1)當事人

的身份,包括職工當事人的姓名、年齡、性別、工作單位、住址、職務,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2)仲裁請

求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申訴人應當將自己與被申訴人如何處理等問題全面、準確、簡練地寫清;(3)證據和證人的姓名、住址,提供有

關爭議情況的各種證據和證人,務必確實充分;(4)申請日期。

2、應在申訴期限提出。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在規

定的期限內,當事人未提出書面申請的,時效屆滿後就不再有申請權,仲裁機構也不再受理。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超過60日期

限而行使申訴權利的,仲裁機構可以受理。

3、要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提出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縣、轄區仲裁委員會負責本行政

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但是,按規定應當由設區的仲裁委員會受理的除外。如果發生勞動爭議的單位與職工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管轄地

區的,當事人應當向職工當事人一方工資關係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請仲裁。

4、要按規定的期限履行調解書或裁決書確定的義務。一方當事人對生效的調解書或裁決書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才能知道其中有哪些是需要自己注意的事項,需要注意勞動仲裁委做出的裁決結果一旦生效,那對當事人來講也是會產生約束力的。不過在裁決結果尚未生效之前,允許當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這也是對自身權利的一種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