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有多長時間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除終局仲裁的案件外,當事人對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有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