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勞動合同後三方協議還有效嗎

一、簽了勞動合同後三方協議還有效嗎?

簽了勞動合同後三方協議還有效嗎

1,勞動合同簽訂之後三方就業協議就沒有效了。

2,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3,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三方協議)一般由國家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與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也是學校編制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按該條規定適合於勞動者,畢業生畢業之前,仍然是學生身份,是不能以勞動者身份簽訂勞動合同的。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單位的基本情況要清楚

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資訊可以透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資訊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工作內容、地點要具體明確

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寫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在司法實務中,存在很多因工作地點約定不清、工作內容約定不清所引起的糾紛。比如合同中只載明“操作工”,這是一個範疇很廣的概念,用人單位後來把勞動者調到另外一個更加繁瑣的“操作工”職位,勞動者不願意,引發勞動糾紛。又或者工作地點只載明北京,後用人單位把勞動者調到北京郊外工作,勞動者不願意,引發勞動糾紛。

3、勞動報酬要約定清楚

這裏包括基本工資數額、績效工資數額、計算方式、發放時間、支付方式等,都要在合同一一寫清楚。不要輕信老闆的諾言,畢竟口說無憑。另外需要補充一點,有的單位採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爲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透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4、雙面合同不能籤

一些用人單位爲了應付勞動保障部門檢查,準備了兩份合同,一份合法規範,應付檢查;另一份不規範不合法,實際執行。

由於存在一份簽過字的“真合同”,所以在後期維權過程中,勞動者無法提供自身利益被損害的有效證據,索賠艱難。

5、違反勞動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利的內容不要籤

如果勞動合同中要求勞動者必須遵守的規章制度中,包括要求勞動者加班加點,有的甚至連吃飯、上廁所都有嚴格時間規定,一切行動聽從用人單位安排,這種剝奪勞動者人身自由的合同不能籤。

有一些更過分的,比如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無效,勞動者可以拒籤。

六、還需要注意的事項

此外還需留注意的是:勞動者應要求用人單位對購買社保的事項作出約定;對於勞動合同中的一些免責條款,要多留意;不要籤空白合同;勞動合同蓋章後,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

用人單位跟勞動者一般簽訂的是勞動合同,只有在招收應屆畢業生時,先是與校方、應屆畢業生簽訂三方協議,但是三方協議不能等同於勞動合同,畢業生進入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