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籤四年試用期多久?

勞動合同籤四年試用期多久?

一、勞動合同籤四年試用期多久?

勞動合同籤四年的情況下,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者過了試用期,用人單位應當爲勞動者轉正。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爲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用人單位簽訂4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的期限是合法的。如果試用期滿公司沒有提出異議的,就說明你已自動轉正。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爲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明確上明確規定了勞動合同籤四年的情況下,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在司法實踐中,如果用人單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與勞動者就試用期進行簽訂的話,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勞動仲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具體的司法判決應當以法律中規定的情況爲準進行合法的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