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具有怎樣的作用

委託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具有怎樣的作用

一、委託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具有怎樣的作用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其主要證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終止,終止勞動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解除勞動合同的種類有以下幾點:

1.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

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爲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三、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1],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爲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一般在接觸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的時候,用人單位需要按照要求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要知道只有開具瞭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在尋在下一份工作的時候,就不會存在問題,或者是與上一家用人單位還存在聯繫,導致無法正常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