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中的違約金、經濟補償金,怎麼賠?

勞動合同中的違約金、經濟補償金的賠償並不一樣。違約金的賠償金額主要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簽訂合同時就約定好的,僅僅用於有服務期或競業限制的勞動者,金額不定。而經濟補償金的賠償標準是按照勞動者的工齡來計算的,一年工齡就以一個月的工資作爲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服務期: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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